“……”
我看着自己的手心,回忆着他留下的笔画。
——他写的是什么?
——闻以序。
什么东西?想不起来。
毫无印象可言。
感觉他在驴我但是我没有证据。
到站点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车上其实不只有我和那家伙两个人,还有个不吭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角落里睡着了的满头金发戴着墨镜的人。
我看了眼他在地方,靠窗,在前,和我同一站下车。
估计是来下城区办事的高等人,坐个车居然在椅子上铺了一次性隔离片,在窗户上也贴了无菌膜,手上是一次性手套,脸上还有一片口罩,和墨镜一起把脸遮住了。
动静这么大居然还没醒,真是婴儿般的睡眠。
我咂舌感叹,也没其他想法了。
至于把人叫醒?开玩笑,我能难得好心叫一个落魄的家伙就不错了。
有钱的富家小子那是想都别想有这个待遇。
没错,我很仇富。
——但只要生活在这个破烂世界的下城区的穷人,有哪个不仇富的啊,爱声称自己不仇富的一般都是有钱人的狗腿子,谄媚富人实际上内心还是阴暗地在疯狂仇富。
仇富就是下城区的主题。
有钱人来了下城区就是羊入虎口,但我才懒得提醒那个一看就知道是要来下城区办事的有钱人,我没偷摸他钱包就算我有素质了。
下了车我抓起手机往家的方向走,今天车来得早,比平时快,夜市开门也早,下车时我察觉到那人也醒了,那人看到到站了就急急忙忙要跟在我身后下车。
结果忘记下车还要再扫一遍指纹。
狼狈不舍,很不情愿地脱手套。
一边脱还要一边嫌弃又娇气地甩手,把手里的消毒喷雾喷完了还理所当然地看向我,似乎是想问我有没有消毒喷雾,然后看到我这幅穷酸样又马上放弃了。
手忙脚乱的,很没脑子的样子。
有种人傻钱多的美。
……这样我是真的会忍不住摸他钱包的好吗?!
下城区最外面就是有名的红灯区,夜市里什么人都有,除了三无食品外,最标志的风景线莫过于街边的留莺了。
打扮的花里胡哨喷着劣质香水的是站街的oga,露着肚脐眼穿着皮衣秀自己肌肉的是alpha,满街汗液混杂信息素的味道, beta规矩点,穿个黑丝兔女郎装就上台了。
我是轻车熟路了,但上城区来的有钱人肯定不适应。
短短几步路的功夫我就看到他气急败坏地原地跳脚赶人,可这些人的执着并非常人所能比拟,赶走了一波是赶走了一波,然后又被包围。
不得不说有意思极了, 人嘛, 都有爱看热闹的根性。 t
我比其他人更爱看热闹, 约莫是dna从上辈子里带过来的习惯。
——有这难得的热闹看我不得瞅两眼?
不然人活着也太无趣了,我能坚持到今天还没变成真正的尸体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我虽然是一具尸体,但我是一具有趣的尸体。
看多了乱七八糟的下城区人互殴互骂乱搞各种各样的关系, 看没见识的有钱人被震撼的感觉可太爽了好吗!谁让你自己跑过来的, 活该。
下城区会变成现在这样子可少不了你们添砖加瓦。
好好享受一下自己的恶报吧!
就是可惜了早知道他会来这儿我当时就把钱包摸了,我抱着胳膊笑的浑身抽抽,躲在人群里捂着自己的钱包笑疯了。
但做人果然不能太开心。
老天会看你不爽。
“时一我知道你在看,你要是不管我你就完了!”
“你真的会完蛋的!”
我:“……???”
不是,什么鬼?搞什么?
怎么还有我的事!
我就看个热闹——
“你、完、了!”
哦豁!脑子里像是有根电线突然哔哔哔了我一下,我这才认真打量一遍这个金毛脑袋。
他很凄惨地护着自己的身子,一副贞洁烈o的样子,不得不说高科技就是好,都这样了他手上的光脑也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他的手上,完全薅不走。
但是他的墨镜已经被人趁乱薅走了。
不知道谁还薅了一把他金灿灿的头发,蓬松的头发乱成一团,别是当金子了拿去卖钱了。
只一双凌厉的蓝眼睛恼羞成怒地看着我。
……
“!”我给跪了。
这大少爷不声不响就跟着我来这儿就算了,最关键的问题是——
竟然还真被他给逮到我了,这么多人呢!他到底是怎么精准找到我的!
早知道这样我就直接跑路了,果然看热闹风险最大了。
嘿,我这破手,怎么就改不了这破习惯呢!
我捂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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